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您:藥品依據其風險等級及安全性可分為三類-「處方藥」、「指示藥」及「成藥」,目的在於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1.「處方藥」:須有醫師開立處方箋才可以領用「處方藥等級」藥品,此類藥品包裝上,可以看到印有「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的標示。
2.「指示藥」:指示藥的藥性較溫和,安全性也較處方藥高,民眾可於一般社區藥局購買,並在醫師、藥師或藥劑生的指示下使用,這類藥品其包裝標籤印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字樣。
3.「成藥」:這類藥品使用簡便,與處方藥和指示藥相比,安全性又更高,且不須經由醫師或藥事人員的指示,民眾即可自行購買使用,這類藥品其包裝標籤印有「成藥」字樣。
無論哪一類的藥品,藥品包裝都應印有「衛部(署)藥製字第OOOOOO號」、「衛部(署)藥輸字第OOOOOO號」或「衛部(署)成製字第OOOOOO號」等許可證字號,才是政府審核通過的藥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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