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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杜絕菸害威脅、你我有責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及室內三人以上工作場所,皆屬全面禁止吸菸場所。民眾於禁菸場所吸菸,最高處新臺幣10,000元罰鍰。

在臺灣,每年有超過1萬8000人死於吸菸相關疾病。二手菸對於健康的危害極大,為了下一代的健康,創造無菸環境、你我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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