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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105年度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

105年8月18日上午9點至下午4點本局假彰化基督教醫院向上大樓S011教室辦理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1條第2項:「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課程內容包含「物質濫用簡介」、「戒毒心理諮商-團體治療」、「藥物濫用者毒品戒治」及「藥物濫用者愛滋病控制」。

 

  參加講習者有90%以上因吸食或持有K他命,愷他命是目前青少年常濫用藥物之一,短期使用會影響大腦中樞神經,其代謝物會經由尿液排出,對泌尿系統會產生不可逆的病變,如:膀胱肌肉纖維化、膀胱容量減少、產生頻尿、嚴重甚至失禁等症狀,長期使用後心理依賴大於生理依賴,造成強迫性使用,不易戒除。

 

另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98.11.20施行)涉及三、四級毒品相關刑責如下: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在此呼籲「拉K一時,尿布一世」,如有戒毒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諮詢專線0800-770-885諮詢。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藥政科 王喬誼(04)7115141分機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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