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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預告「西藥非處方藥仿單外盒格式及規範」實施時程及方法】

鼓勵民眾使用藥品前閱讀用藥資訊,爰參考先進國家規定及配合閱讀習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5年10月3日公告制定非處方藥仿單外盒格式,要求業者於藥品外盒上提供視障族群閱讀藥品資訊的輔助措施,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

(一)凡列屬胃腸製劑、綜合感冒劑及鎮咳去痰劑之非處方藥者,應於106年12月31日前取得標籤仿單外盒變更核備函。
(二)凡列屬一般皮膚外用劑之非處方藥者,應於107年12月31日前取得標籤仿單外盒變更核備函。
(三)其餘非處方藥者,應於108年12月31日前取得標籤仿單外盒變更核備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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