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為確保飲食之衛生安全,特於近日至製造廠、傳統市場、小吃店及麵攤等地方小吃常用之米苔目、濕米粉、板條及粿仔條米濕製品進行抽驗,共計抽驗20件,如與規定不合格將依法處辦。 Tags 食品衛生專區 內容類型 重要議題 服務人員 薛芳宜 服務傳真 (04)7110027 服務電話 (04)7115141轉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