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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提醒民眾勿轉傳相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以免觸法。

發布日期:109-02-19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之規定規定,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疫情資訊時,切勿隨意在LINE或臉書等群組散播、轉傳。相關疫情資訊,應先向疾管署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查證內容是否屬實,亦可加入疾管署官方LINE「疾管家」(@taiwancdc)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及防疫專題網頁https://www.cdc.gov.tw即時獲得防疫資訊。

衛生局提醒民眾勿轉傳相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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