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不具醫療效能~殺菌、消毒、抗病毒~都不是化粧品功能!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三條明定化粧品之定義,是指施於人體外部、牙齒或口腔黏膜,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改善體味、修飾容貌或清潔身體之製劑。所以化粧品可宣傳之效能只在此範圍,化粧品不可能達到整型外科之效果,也不具有藥品療效。若刊登「殺菌」、「消毒」、「抗病毒」等詞句則涉醫療效能,可罰60萬到500萬。
為了避免不實廣告而造成損害,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您,瞭解化粧品的功能範圍,正確辨識合法的化粧品廣告,判斷廣告之真實性,讓您能夠用得安心。(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健康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