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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食品中毒

發布日期:110-02-02

       食品中毒被定義為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物並發生相似症狀,就可稱為“食品中毒”,通常會分成細菌性食品中毒、天然毒素食品中毒、化學性食品中毒等3類,而新聞事件常常出現的食物中毒大多為細菌性食品中毒。臺灣高溫潮溼的環境最適合病原菌生長,依據歷年食品中毒資料顯示,常見引起細菌性食品中毒的細菌有腸炎弧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病原性大腸桿菌、仙人掌桿菌、霍亂弧菌、沙門氏菌及肉毒桿菌等;食物被細菌污染所引發的食物中毒症狀以消化系統障礙為主,像是噁心、嘔吐、腹瀉、腹痛、發燒、甚至腸道出血等是最為常見的情形,若未留意飲食衛生安全原則,就可能造成食品中毒。
       常造成食品中毒的主要原因有冷藏及加熱處理不足、食品調製後在室溫下放置過久、生食與熟食交互污染、烹調人員衛生習慣不良、調理食品的器具或設備未清洗乾淨及食物或水源被污染等。適當的加熱過程可以殺死活的細菌,也可以除去某些細菌產生的毒素,一般而言,食品加熱溫度需超過 70℃,細菌才易被消滅;保存溫度方面,熱存溫度需高於 60℃,冷藏溫度需低於 7℃才能抑制細菌生長。貝類及生魚片等產品是民眾在炎夏時節喜愛之佳餚,切勿因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之風險。若不幸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時,應儘速就醫,同時配合衛生單位調查,以釐清食品中毒發生原因。

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民眾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如下:
1.要洗手:維持良好的衛生習慣,飯前、如廁後及處理食品前後應徹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先包紮。
2.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食材應有計畫購買,儘速放入冰箱貯存,並儘速烹煮及食用完畢。
3.要生熟食分開:處理及盛裝生熟食之器具應分開,特別是蔬果類產品通常不經加熱即可食用,洗滌或裁切時應避免交叉污染。
4.要徹底加熱:海鮮及肉類產品應徹底加熱,不食用未煮熟之禽畜水產品,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細菌才容易被消滅。
5.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低於7℃,室溫不宜放置過久。

 若想要了解更多預防食品中毒的知識,歡迎至食藥署官網「防治食品中毒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參考相關資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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