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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11/01二級警戒期間,餐飲業仍須符合中央人流管控容留人數規定

發布日期:110-10-06

      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0月4日宣布,自10月4日起至10月18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放寬餐飲相關規定,包括內用不限制使用隔板或1.5公尺間距、宴席開放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離桌敬酒仍須戴口罩)、放寬桌菜及自助式餐廳取菜方式等措施。
      彰化縣依循中央規定,同步調整防疫措施,包括餐飲業容留人數應確實符合中央人流管控室內空間至少 2.25平方米/人、室外至少1平方米/人規定(宴席室外人數以300人為限);雖內用已不限制使用隔板或1.5公尺間距,仍建議業者依餐飲場所個別狀況,不同桌及同桌之顧客間建議保持 1.5公尺以上間距、或使用隔板、或採梅花座等防疫措施;雖宴席可離桌敬茶(酒),但離桌敬酒仍須戴口罩;桌菜及自助餐(吃到飽)取菜倘非由專人服務,應提供顧客足夠之公筷母匙;自助餐型態餐廳,菜餚應有適當阻隔,避免飛沫污染。另亦放寬烹調區(吧檯)可供顧客飲食。
      彰化縣衛生局提醒,餐飲業者除應遵守前揭規範外,從業人員應持續落實每日量體溫及健康狀況監測,有疑似COVID-19症狀應就醫,顧客用餐仍要實聯制、量體溫、噴酒精等(如圖)防疫措施。
彰化縣衛生局最後強調,雖然疫情漸緩,防疫千萬不能鬆懈,請民眾務必遵守防疫措施,維持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以維護自身及其他民眾的安全,齊心防疫。

餐飲業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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