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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麴毒素的小常識

發布日期:110-12-09

        台灣氣候屬於高溫潮濕環境,有利於黴菌的繁殖與生長,黃麴毒素主要是由麴菌屬的真菌所產生的代謝產物,此菌滋生主要與自然環境溫度、衛生條件、加工原料品質及儲藏時間相關,尤其當環境溫度在25~37度之間時,是黃麴黴菌大量孳生的時機,同時並釋出大量毒素,食品一旦遭受感染,若誤食容易造成肝的病變,甚至肝癌的產生。
        目前黃麴毒素種類至少超過20種,常見的包括:黃麴毒素B1、B2、G1、G2。黃麴毒素引起關注的原因之一是因為黃麴毒素不僅具有肝毒性,也已被證實為致癌物質,最毒的B1更被列為一級致癌物。黃麴毒素較常見於花生及其相關製品(例如花生糖、花生粉、花生醬等等)開心果以及堅果類,中央衛生福利部依據不同食物訂定黃麴毒素的限量標準,例如花生、玉米所含的黃麴毒素應限制在15ppb以下;豆類、麥類、堅果類限量應在10ppb以下,衛生局每年對於市售的產品也會進行黃麴毒素含量抽驗,若抽驗結果超標會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
        衛生局呼籲民眾盡可能選購新鮮及完整包裝,並挑選有信用的品牌與商家,不購買標示不清及來路不明的食品,並適當將產品儲藏在乾燥陰涼通風處,且盡快食用完畢,勿存放過久避免產生黃麴毒素,以確保食的安全。

參考資料: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聯絡人及電話:檢驗科 朱得榮 (04)7115141轉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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