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制於本(3/22)日上路,施行首日彰化縣衛生局針對轄內7家電子煙販賣業者執行稽查,稽查結果,轄內販賣業者市招、圖樣等廣告詞句都已下架,其中2家辦理歇業及拆除店內設備與展示架,3家已轉型將不再販售電子煙,另有2家稽查當時未營業,但店面門口皆已無電子煙相關看板、廣告標語。
另衛生局今日也進入校園查核並宣導修法重點規範,於校園內未查獲有吸食電子煙及加熱菸之違法情形,仍告知校方即日起全面禁止電子煙,同儕間的分享或販賣行為皆屬違法行為,請學校及家長加強督促孩童。
衛生局強調,菸害防制法新制已正式施行,電子煙及未核定通過之加熱菸皆屬違法產品,業者製造、輸入、廣告,最高可處5千萬元;販賣、展示者,最高處100萬元;違法吸食亦有2千-1萬元之罰鍰,呼籲業者及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查獲違規將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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