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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衛生局公布端午應節食品抽驗結果

發布日期:112-06-15

       端午節將屆,為維護民眾端午應節食品衛生安全,彰化縣衛生局針對粽子製造場所、生鮮超市、南北雜貨店、大賣場、傳統市場及食材批發商等進行稽查,共抽驗肉粽、粿粽、鹼粽、辣椒醬及包粽餡料食材(含糯米、鹹蛋黃、花生、豬肉、蝦米、香菇、菜脯、栗子等)計99件,檢驗微生物、硼砂、防腐劑、農藥、真菌毒素、動物用藥、漂白劑、甜味劑、蘇丹色素等項目,檢驗結果1件茄子檢出殘留農藥與規定不符,已移請來源廠商所轄雲林縣衛生局辦理(不合格產品名單如附件)。

  本次抽驗不合格的茄子,檢出殘留農藥芬殺蟎 (Fenazaquin) 0.11ppm(標準:0.01*ppm),已於第一時間令業者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局查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可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

  衛生局表示,選購生鮮蔬果時,可優先選擇當季盛產蔬果,或具有產銷履歷、吉園圃標章等溯源標章驗證產品,於烹調前可先以清水浸泡,再以流動清水沖洗,以減少農藥殘留;另選購端午食材,建議選擇完整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請勿購買來源不明、顏色太鮮豔、太白、有刺鼻味的產品。

  另衛生局呼籲,硼砂(俗名又叫冰西)有害人體健康,禁止使用於食品,民眾製作鹼粽可選用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三偏磷酸鈉」(使用限量:3g/kg)取代硼砂,同樣可以增加鹼粽彈性及保水性,歡迎民眾至本局1樓服務台免費索取「三偏磷酸鈉」試用。

  最後提醒民眾,粽子原料為糯米,不易消化,且含油量高纖維量不足,1顆肉粽約等於1-2碗飯的熱量,應適量攝取,並搭配蔬果食用,自製肉粽餡料可多使用香菇及筍子,及以五穀米取代部分糯米,增加纖維含量,並減少辣椒醬、醬油膏等高鈉醬料的使用,倘無法立即食用完畢,應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微生物滋長,以維護健康。

稽查照片         稽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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