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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藥品標示!拒絕來路不明藥品

發布日期:112-10-02

    您是否曾遇過家中長輩買回一些「超神奇」、「超有效」的藥品?到底這些藥品是否經核准且合法製造?應該如何服用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提醒,只要掌握下列原則,就能輕鬆看懂用藥說明。
一、認識藥品分級制度:
    我國藥品依其安全性分為三級,分別為處方藥、指示藥與成藥。「處方藥」由醫師診斷,開立處方箋,再由藥師調劑給藥、指導用藥方法及注意事項,且不得在大眾媒體廣告;「指示藥」是民眾可自行在藥局購買,但須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並依仿單(說明書)方法使用,常見綜合感冒藥等;「成藥」則不需醫藥專業人員指示,可自行購買,但使用前應閱讀外盒或仿單,如綠油精、白花油及一般止癢外用液劑等。

看懂藥品標示!拒絕來路不明藥品

二、看清藥品核准字號:
    凡經我國核准且合法製藥廠所製造的藥品,包裝上都有「藥品許可證字號」,例如:衛部(署)藥輸、衛部(署)藥製等字樣,民眾可藉此檢查藥品是否合法?如對藥品有任何疑慮,可上食藥署「西藥、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查詢藥品許可證。
三、遵循醫囑及詳讀外盒或仿單標示:
    服用藥品前應詳讀外盒或藥品仿單標示的用法、用量及服用時間,及用藥後若發生副作用或不適症狀應如何處理等,並確實依照醫師、藥師的指示用藥,切勿擅自過量或減量。如有特殊服藥方法,請向醫師、藥師確認清楚。服藥後有不適症狀或過敏反應(例如皮膚紅疹、嘴唇或眼皮水腫、呼吸困難等),應立即停藥並儘速就醫。
四、注意保存期限及廢棄藥品處理法:
    請注意保存方法,一般建議保存於乾燥通風陰涼處,勿放在陽光下或浴室、廚房等濕熱處。若有過期、變質變色或不再使用的藥品,應以廢棄藥品處理流程處理。
    食藥署再次提醒民眾,購買藥品應向合法醫療機構、藥局或藥粧店取得,切勿任意購買及服用來路不明、標示不清、誇大療效或未經核准的藥品。若對於自身用藥有任何疑慮,可就近至社區藥局向藥師諮詢,以確保您的用藥安全及健康。
資料來源: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9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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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科室

藥政暨物質濫用防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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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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