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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新里程

發布日期:113-03-28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今年1月1日開始施行,彰化縣衛生局與彰化地檢署為推動新法,於3月26日舉辦「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教育訓練暨業務聯繫說明會」,衛生局特別邀請法學博士張麗卿教授為與會的醫療機構代表、醫師公會代表及相關工作人員講述新法規定,並邀請彰化基督教醫院社工部柯智慧主任分享實務推動。

訓練課程由關懷經驗豐富的柯智慧主任分享醫療機構如何組成醫療事故關懷小組,並對醫事人員提供關懷及具體協助,讓新法能落實施行。緊接著介紹「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包含1個施行細則及8個子法:醫事專業諮詢作業辦法、醫療爭議評析作業辦法、醫療機構之醫療事故關懷小組組成及應遵行事項、醫療爭議調解會運作辦法、醫療爭議調解案件通報辦法、重大醫療事故通報及處理辦法、醫療事故專案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及醫療事故民眾自主通報辦法,由參與艱辛立法過程的張麗卿教授深入淺出的教學,讓所有與會代表受益良多,從立法目的和精神認識新法建立妥速醫療爭議處理機制3大重點:即時關懷、調解先行及事故預防。

民眾依據新法在「醫療爭議調解會」成立調解,調解結果送法院核定,與民事確定判決同一效力,讓民眾可以透過專業調解,「不用打官司」就能解決紛爭。衛生局、彰化地檢署與醫界共同推動落實新法施行,為保障醫病雙方權益、提升醫療品質、確保病人安全並促進醫病和諧關係奠定新里程碑。

聯絡人:醫政科林友千  聯絡電話:7115141轉5304大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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