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護病房、急診室中,許多人面對即將離世的親人,既不捨得又不願意看到病床上的親人飽受折磨,常常在急救與不急救中痛苦掙扎。我們從出生開始,就不斷需要做許多選擇,那我們可以讓所愛的親人不要面臨抉擇的痛苦,自己決定人生最後的醫療嗎?
108年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保障病人有知情選擇與決定的權力,尊重病人醫療自主意願,讓病人、家屬、醫療團隊三方在醫療機構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是一個溝通的過程,需由意願人本人、受過專業訓練的諮商醫療團隊人員、二親等內親屬(至少1人)及醫療委任代理人共同參與,商討特定臨床條件下,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餵養的醫療選項。經由ACP諮詢後,須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且由兩位見證人或公證人公證,經醫療機構核章,註記在健保卡上才生效)。
過去我們所簽署的「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只限在末期時不再插管急救或是維生醫療而已,而「預立醫療決定」的對象更擴大為五種特定臨床條件(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主管機關公告之難以忍受之疾病),決定的內容也擴及人工營養與流體餵養。
今年7月1日起,符合下列任一適應症,且具完全行為能力住院病人,ACP納入健保給付:
一、65歲以上重大傷病且罹患安寧收案所列的疾病。
二、輕度失智症(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 0.5至1分) 。
三、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公告病名。
四、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對象。
健康存摺也能查詢是否已完成註記:開啟「健保快易通App」→登入「健康存摺」→個人紀錄→器捐或安寧緩和醫療意願。
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