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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使用新興菸品

發布日期:114-04-29

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止使用電子煙及未經核定通過加熱煙等新興菸品。不論是室內還是室外,均不得使用,違規使用者,將依違反菸害防制法處2千至1萬元之罰款。請大家務必遵守規定,避免受罰。

 

全面禁止使用新興菸品-圖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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