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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勿攜帶加熱菸主機或菸柱

發布日期:114-06-10

隨著海外旅遊日益頻繁,許多旅客喜歡在國外購物、體驗不同產品,但提醒您:加熱菸含零件組,千萬別帶回台灣!根據《菸害防制法》,加熱菸屬於公告的指定菸品,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輸入、製造、販售或展示,如遭海關查獲攜帶入境, 違規品立即查扣銷毀,並處新臺幣5萬至5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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