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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辦理114年冷飲冰品業者衛生安全講習

發布日期:114-07-03

    夏季高溫易致食品變質或細菌滋生,為維護食品衛生安全,本局於114年7月3日辦理「冷飲冰品業者衛生安全講習」,對轄內飲料店、冰品店、豆花店等業者加強衛生教育與法規宣導。

    本次課程內容涵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重點規範說明,並針對冷飲冰品製程進行危害分析與重點管理說明,以及常見缺失案例探討,指導業者強化從業人員個人衛生、作業場所清潔維護、冰品用水管理、製冰機濾心更換、食品貯存溫度控制及病媒防治等措施。

    講習中亦再次強調,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者,販售茶飲(包含門市及外送平台網頁)時,應依規定於現場及網頁或平台APP標示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及茶葉或咖啡原料之原產地,並確保平台資訊與門市標示一致。

    另對於標示宣稱「鮮奶」名稱之產品(如鮮奶茶),須使用具有「國產鮮乳標章」之鮮乳原料調製;倘以奶精、乳飲品、奶粉液或其他非鮮乳品項替代,將構成標示不實,依法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本局期望透過本次講習,強化從業人員食品衛生知能,落實作業場所與產品每日衛生監控,以守護民眾飲食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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