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4-07-25 許多人認為,將自己的個人資料借給朋友申請網路帳號,只是幫忙一下,沒有關係。但你知道嗎?所申請的網路商店販售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屬共同違法販賣,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可處新台幣20至100萬元。為了保護自己,不要輕易出借個人資料,避免因為他人的不法行為,讓自己背上高額罰鍰與刑責風險。 聯絡資訊 服務科室 衛生稽查科 服務人員 許紘華 服務電話 04-7115141 轉 . 服務傳真 04-7126283 健康主題 菸害及檳榔防制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