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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個資供人賣電子煙屬共同違法

發布日期:114-07-25

許多人認為,將自己的個人資料借給朋友申請網路帳號,只是幫忙一下,沒有關係。

但你知道嗎?所申請的網路商店販售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屬共同違法販賣,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可處新台幣20至100萬元。

為了保護自己,不要輕易出借個人資料,避免因為他人的不法行為,讓自己背上高額罰鍰與刑責風險。

借個資供人賣電子煙屬共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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