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4-09-24 電子煙外觀及包裝多變,卻掩不住對健康的威脅。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在台灣全面禁止。任何人透過網路刊登電子煙廣告、販售電子煙,最高可處 100 萬元罰鍰,且按次處罰!為了自己與大眾的健康,請拒絕販售,共同營造無菸環境。 聯絡資訊 服務科室 衛生稽查科 服務人員 黃盈榛 服務電話 04-7115141 轉 5664 服務傳真 04-7126283 健康主題 衛生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