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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廣告禁止虛偽、誇大 違者最高罰20萬

發布日期:114-10-21

       化粧品廣告應謹慎,切勿為了吸引消費者而使用虛偽或誇大的詞句。常見誇大用語如「抗過敏」、「促進膠原蛋白生成」、「除疤」、「醫藥級配方」、「活化毛囊」等,皆屬不當宣稱。若業者刊登虛偽或誇大內容,將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彰化縣衛生局提醒:守法做廣告,才能建立好口碑,讓消費者安心又有保障。

化粧品廣告禁止虛偽、誇大,違者最高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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