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下半年執行餐飲團膳業及食材供應商稽查,共抽驗生鮮蔬果、禽畜產品、雞蛋、調味品及醃漬蔬菜等食材計32件,檢驗項目涵蓋農藥、動物用藥、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民眾在選購原料時,應先選擇信譽良好且標示完整之商店及產品,同時應依不同食材特性妥善存放,冷藏食品應維持於7℃以下,冷凍食品則應儲放於-18℃以下,並於效期內食(使)用完畢,以確保產品品質與新鮮度。
另外,也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原料及產品符合法規,並妥善保存進貨憑證,必要時向來源廠商索取檢驗合格證明;本局將持續進行稽查及抽驗,如經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將依法辦理。
聯絡人及電話:食品衛生科劉小姐(04)7115141轉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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