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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用藥守則,藥知道沒煩惱

發布日期:115-03-04

▌藥品分三級

• 處方藥:須由醫師診斷,需要醫師處方後使用。

• 指示藥:不需醫師處方箋,但須醫師/藥師/藥劑生指導使用。

• 成藥:民眾可自行購買使用。

三大用藥守則,藥知道沒煩惱-圖片1

▌三大用藥守則

1.要詢問醫師/藥師

2.要詳讀外盒/仿單/藥袋

3.藥物過敏症狀:6大前兆

    • 眼睛不適

    • 口腔潰瘍

    • 眼睛、嘴唇腫

    • 發燒

    • 喉嚨痛

    • 水泡、皮膚紅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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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科室

藥政暨物質濫用防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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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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