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與市面皆有各式各樣化粧品廣告,民眾選購化粧品時,可先留意廣告是否出現「消炎」、「殺菌」、「除疤」、「換膚」等醫療效能詞句,或以「醫藥級」、「根治」、「5分鐘見效」、「抗敏」及「促進膠原蛋白合成」等誇大的使用前後對比照片吸引注意,這些多為行銷手法,未必代表實際效果。
衛生局提醒民眾,化粧品並非藥品,主要功能為清潔、保養與修飾外觀,不具有醫療治療效果,若廣告出現過於誇張或類似治療疾病的說法,應提高警覺、避免輕信。若廣告涉及誇大不實,可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處4萬元至20萬元罰鍰;若宣稱醫療效能,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稽查科 葉先生 04-7115141轉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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