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5-03-27 結核病有症狀、會傳染;潛伏結核感染沒症狀、不傳染(未治療仍有發病風險)。治療方式:結核病需完整治療約6-9個月以上且規則服藥2週後,傳染力大幅降低;潛伏結核感染依醫師評估後有多種預防性藥物選擇,治療時間1個月-9個月的處方供選擇。 聯絡資訊 服務科室 疾病管制科 服務人員 魏佩瑜 服務電話 04-7115141 轉 5102 服務傳真 04-711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