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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站全面禁止吸菸

發布日期:115-05-12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規定,大眾運輸工具、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等場所,全面禁止吸菸。火車站內之月台、車站廁所、人行道、階梯及天橋亦屬禁菸範圍,請民眾共同遵守規定,維護清新空氣與公共安全,打造健康、友善的乘車環境。提醒民眾,如違反規定於上述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至10,000元罰鍰。

提供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由專業諮詢人員提供免付費服務,協助民眾有效擺脫菸癮,邁向健康生活。火車站全面禁止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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