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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購買加熱菸帶回國? 小心受罰!】

發布日期:115-05-19

旅遊風氣日盛,部分民眾可能於國外購買加熱菸產品並攜帶返國。

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您,我國對加熱菸產品採核可管理制度,民眾於國外購得之加熱菸產品(包含主機及菸柱),並非屬我國核可品項,依法不得攜帶入境。

不論自用、代購或少量攜帶,亦不論置於隨身或托運行李,凡攜帶加熱菸產品入境者,均屬違反規定,將依法處以罰鍰,相關產品並予以沒入銷毀。

出國前務必留意相關規定,共同遵守法令,維護國人健康。

國外購買加熱菸帶回國? 小心受罰!-圖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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