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您,食品開封後要落實5大原則,食品安全有保障!
要標示:食品拆封後,標註拆封日期,或預計食用完畢的時間,提醒優先食用。
要分裝:大包裝食材可依每次使用量分裝保存,降低反覆交叉污染。
要妥善存放:依產品特性選擇適當的儲存方式,避免長時間停留在危險溫度帶(約7~60 ℃),造成細菌孳生。
要先進先出:先購買或已開封的食品,建議放在較容易看見的位置,確保優先使用。
要適時丟棄:食品一旦開封,建議盡快食用完畢;未使用完的食品應妥善存放,且要定期檢查存放的食材,如果已經超過保存期限,即不宜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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