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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選「108年度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工作暨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藥癮者處遇計畫」臨時約僱人員

一、職稱:臨時約僱人員。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性別:不限。

四、上網期間:即日起至108年2月26日止。

五、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操守端正、品德優良、儀態端莊、身心健康、口齒清晰、具有愛心及耐心。

2.學經歷資格需符合大學以上護理科系畢業且需具備護理師證照,大學以上公共衛生科系畢業。

3.具備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4.諳電腦操作,具Excel 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5.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六、工作項目:協助辦理本縣「108年度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工作暨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藥癮者處遇計畫」轉介服務組相關業務之推動(含出監後個案管理、訪視追蹤及協助行政業務等)及其他相關交辦事項等工作。

七、工作地址: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或經本局調派支援之地點。

八、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九、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十、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08年2月26日止 (以郵戳為憑)。

十一、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彰化縣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毒品危害防制業務臨時約僱人員。

十二、報名應檢附資料:檢附履歷表、自傳、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等證明文件影本,1式3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十三、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十四、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2名、備取2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十五、錄取公佈: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十六、聯絡人及電話:

十七、聯絡人:郭重揚,聯絡電話:04-7115141分機5111。

十八、其他:

1.聘用期間:錄取後至108年12月31日止,如經費用罄即自動解聘。

2.待遇:依「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臨時約聘(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臨時約僱人員五等(薪點280)支給薪資34,916元(含勞、健保,職災、勞工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