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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切勿食用不知名的魚、貝、螺以防中毒

國內發生的河豚毒素中毒案件,多因食用者不明瞭自己吃的是有毒河豚,或吃到其他含有河豚毒素的水產品(如虎河魨、藍紋章魚、貝類、織紋螺、形狀奇特的螃蟹及不知名的魚種)而中毒。到目前為止,所知的有毒河豚都屬於四齒魨科,一般以肝臟及卵巢的毒性最高,其次是皮膚及腸等部位。
  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到目前並無解毒劑,也不會因高溫烹煮而失去毒性,誤食後有出現唇舌麻痺、四肢麻痺、嘔吐、失聲、漸進性肌肉麻痺、四肢抽搐、呼吸困難、血壓下降和意識消失等症狀,嚴重時會導致死亡。中毒症狀大多是在食後10~45 分鐘發生,但也可能延至3 小時才產生。估計只需0.2 毫克河豚毒素便可令人出現中毒症狀,攝入約1~2 毫克便可致命。
  預防河豚毒素中毒的方法就是避免攝食河豚,並牢記切勿食用來源不明或非平常食用的魚、貝、螺等水產品。如果水產品一吃進嘴裡,就有舌頭麻痺或感到苦辣,就應立刻吐掉,並以清水漱口,直到不適現象消失為止。如果不幸中毒,應先讓患者嘔吐,將胃內容物吐出,並立即就醫,同時也要記得告訴醫療人員飲食的內容,以利正確診斷及治療。
資料參考來源: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聯絡人及電話:檢驗科 江秀絨(04)7115141轉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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