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查獲有火鍋店業者使用假干貝、鮑魚充當真干貝及鮑魚供餐給消費者案,彰化縣衛生局今動員稽查員前往縣內火鍋店、餐廳及傳統市場火鍋料販售商進行食材原料稽查。
衛生局表示火鍋店或餐廳等餐飲業者如欲供應干貝或鮑魚菜單,絕不可以假干貝或假鮑魚來假冒真的食材欺騙消費者,如經查獲將視實際違規情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食品標示或廣告有不實之情形)處以4萬~20萬元罰鍰,或依違反第十一條(食品有攙偽或假冒者)處以6~30萬元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至火鍋店或餐廳用餐應慎選信譽良好的商家,而至傳統市場購買火鍋料時,應多加留意包裝上的標示,以避免買到不實的食材。
聯絡人及電話:林毓芬7115141轉701
內容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