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sibutramine成分之諾美婷等15種減肥藥品已廢止藥品許可證,本局人員前往縣轄內加強縣內藥商、藥局及醫療院所停止販賣、供應、調劑之含sibutramine成分藥品之稽查。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於10月8日、9日召開會議,根據各國最新評估資料,確認sibutramine成分藥品之風險高於臨床效益,因此,廢止所有sibutramine成分藥品許可證。故自99年10月11日廢止所有sibutramine成分藥品許可證,並要求sibutramine成分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應於1個月內收回市售品,藥商、藥局、醫療機構應自99年10月11日起立即停止輸入、製造、批發、陳列、調劑、零售。
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正在使用該成分藥品之患者,應立即回診主治醫師,與醫師討論,調整處方,尋求其他替代治療。另為保障縣民用藥安全,本縣衛生局已派員前往縣轄內加強縣內藥商、藥局及醫療院所所停止販賣、供應、調劑之含sibutramine成分藥品藥品之稽查。違反規定者將依藥事法第94條處新台幣2~10萬元。若有問題,歡迎與本局連繫。
聯絡人及電話:藥政科 簡向岑(04)7115141轉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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