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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做自己的主人-讓大家一起勇敢的向毒品說“不”

  本(99)年8月12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於彰化基督教醫院辦理毒品危害講習。依據毒品危害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上課課程有藥物應有的認知、法律常識、愛滋病控制防範及毒品戒治、認識毒品危害人的生理及心理影響。課程裡更將時事案例,探討人們過度濫用一至四級管制藥物,不但是以身試毒且易自毀前程。講師鼓勵學員們應多從事公益活動,將無端的壓力適放,若有任何問題應尋求家人及師長的協助,千萬不可因好奇之心,再次受毒品誘惑掉入無底深淵,不斷以堅定自我的心中信念,無需依賴毒品來操控你的人生,而你才是你自己最大的主人;那擁有健康的身心才能邁向康莊大道的幸福人生。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藥政科 張文瑜(04)711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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