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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請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於99年7月31日前完成以網路申報。

一、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應於99年7月31日前應辦理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上半年)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之申報(無管制藥品收支、結存者,亦須辦理申報作業)。
二、行政院於99年4月2日公告修正:第三級管制藥品「伯替唑他(Brotizolam)」改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該品項自公告日起,依第四級管制藥品規定,因此該品項僅須於每年1月份申報上一年度收支結存情形。
三、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曾辦理管制藥品登記證變更者,請自辦理變更時所申報之日期接續申報,已申報過之收支數量不需重複申報。
四、其上網申報之步驟如下:
(一)請先上網搜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或輸入網址:http:\cdmis.fda.gov.tw。
(二)進入「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頁時,點選左側-「通(申)報專區」-「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
(三)帳號為管制藥品登記證之證號,若初次上網申報,請先點選左側-「申請帳號密碼」。
(四)建議每次購買藥品時就先上網申報購買量,待年度申報時只需核對購買量及輸入調劑總量,以減輕年度申報之壓力。
五、若有申報問題或管制藥品使用及管理問題,歡迎與本局連繫。
聯絡人及電話:藥政科簡向岑(04)7115141轉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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