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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明專案人員投入菸害防制訪查,業者配合度高

  菸害防制法新法去(98)年1月11日正式實施,走在街上可以看到家家戶戶幾乎都有張貼禁菸標示。公共場所全面禁菸的時代已經來臨,也間接告訴年滿18歳的吸菸者雖然有吸菸權利,但不能在禁菸場所吸菸,影響他人的健康。最近黎明專案人員投入菸害防制法令宣導時發現,有為數不少店家門口的禁菸標示,經風吹日曬雨淋已經明顯退色,除提供禁菸標示予以更新外,他們也密集前往販賣菸品場所訪查,不斷提醒業者為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請務必發揮道德良知,不要賣菸給未滿18歲者,大多數業者均表示很願意配合,同時也能避免為賺取1包菸的微薄利潤換來1到5萬元罰鍰,得不償失。(圖為99年6月8日黎明專案人員前往彰化市某店家訪查時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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