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國人用藥之安全,衛生局於轄內某藥粧販賣商內進行藥物安全宣導,凡是經核准製造、輸入的藥物(藥品及醫療器材),依規定於其標籤、說明書或包裝上,應分別刊載以下事項:廠商名稱及地址、品名及許可證字號、製造日期或批號、主要成分含量、用量及用法、主治效能、性能或適應症、副作用、禁忌及其他注意事項、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其他依規定應刊載事項等。想確認所使用的產品是否為合法藥物時,可至衛生署網站(http//:www.doh.gov.tw/cht2006/indx_populace.aspx)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藥物辨識資料查詢、廣告資訊及不法藥物專區。另中藥許可證相關資料請至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資訊網:(http//:www.ccmp.gov.tw)查詢。
並呼籲民眾用藥安全「五不」原則,包括不聽、不信、不吃、不買、不推薦來源不明藥品,以維護民眾健康。
(圖為本局衛生稽查科稽查員於本縣某藥粧販賣商宣導時拍攝。)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稽查科 張白燕7115141轉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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