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發生數起肉毒桿菌食品中毒事件,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於99年5月24日召開「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安全管理業者說明會」,會中強調常溫下販售之「真空包裝即食食品」應經專業機構確認其殺菌條件並符合罐頭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如未經專業機構確認其殺菌條件者,應利用降低pH值、降低水活性、降低溫度或提高鹽度等方法來抑制肉毒桿菌生長,如採降低溫度方式抑制肉毒桿菌生長者,其製造、加工、運送、貯存及販賣全程皆需冷藏,以確保產品安全,請相關業者務必遵守。
肉毒桿菌為厭氧菌,最適生長條件為溫度30~37度,水活性0.95以上(一般生鮮食品水活性均高於0.95),pH值4.6以上,所以一般常溫販售真空包裝即食食品,如未經專業殺菌,或利用降低pH值、降低水活性、提高鹽度等方式來抑制肉毒桿菌生長,該菌就有可能生長並產毒,故應將食品置於低溫冷藏,以防該菌生長。
衛生局為確保民眾食用安全,持續加強「真空包裝即食食品」稽查輔導,衛生局稽查重點包括:
(一)加強縣內真空包裝即食食品製造商落實法規規範,產品如需『冷藏』應於包裝上確實標明。
(二)輔導超市、超商及傳統市場等販賣商,對於標有『應冷藏』之真空包裝即食食品務必適當冷藏販售,否則將依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處辦。
(三)對於『未標示應冷藏』之真空包裝即食食品,衛生局將抽驗移請製造商當地衛生局進行調查該產品是否符合常溫販售之條件,惟為確保食用安全,衛生局建議民眾暫時不要購買未冷藏販售之真空包裝即食食品,或購買後務必加熱後再食用。
衛生局再次提醒民眾,肉毒桿菌毒素對熱敏感,100℃加熱10分鐘即可破壞,民眾如購買真空包裝即食食品回家後應儘速冷藏,或加熱後再食用,以確保食用安全。
聯絡人及電話:李淑齡、7115141轉703
內容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