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自即日起由衛生局稽查人員輔導縣內設有兒童遊樂設施之大賣場、速食餐廳、醫療院所等處之設施與環境消毒,提供使用之幼童乾淨設施及環境,避免腸病毒等傳染病之傳染,並在遊樂區明顯處張貼「使用遊樂設施之注意事項」、「洗手警語」標示,提醒家長洗手、幼童洗手,才不會將腸病毒帶回家。
衛生局表示,希望縣內大賣場、速食餐廳與醫療院所配合本項措施,除張貼警語與使用須知外,更每日定期消毒遊樂設施,衛生局與業者共同為腸病毒防治把關,期冀降低縣內腸病毒之發生率。
預防腸病毒注意事項:
一、洗手正確時機:吃東西前、遊戲後、上廁所後、回家後。
二、大人抱小孩前,正確洗手五步驟:濕、搓、沖、捧、擦。
三、流行期間,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
四、家中幼兒感染腸病毒時,自症狀開始後7天內,尤其前3天,要特別注意觀察是否出現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如「持續發燒、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症狀。掌握黃金72小時,一旦出現上述病徵,請務必立即轉送本縣腸病毒重症責任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秀傳紀念醫院、彰濱秀傳紀念醫院)接受適當治療,可避免幼兒病情惡化。
疾病管制科 孫宗娟 71151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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