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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認識食品中色素檢驗

市售食品中,常添加色素增加食品美觀與色澤,來讓消費者覺得美味可口,進而增進食慾。目前食品中色素被歸類為食品添加物,依來源的不同,可分為兩大類,分別是人工色素和天然色素。人工合成色素通常以煤焦油來製成煤焦色素,係由煤焦分離物芳香族碳化氫與無機或有機藥品之化學合成品,因需要磺化、重氮化、耦化等化學反應,其過程中易產生毒性或致癌性。因為具有毒性或致癌性,為了民眾的安全與健康,衛生局更要嚴加把關。
  我國法定食品中著色劑只有八種,分別是紅色6號、7號、40號,黃色4號、5號,綠色3號以及藍色1號、2號等,皆屬於水溶性酸性色素,除此八種之外皆屬規定外色素不得添加於食品中。
  本縣衛生局檢驗方法是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方法。將檢體中之色素抽出後,以薄層層析法分離加以判定。99年1到3月份共計抽驗中部5縣市之食品色素檢體共66件,檢驗結果均未檢出規定外色素。為了自身的安全與健康,在購買食品時,請民眾應注意避免選購顏色過於鮮豔或奇異色澤之食品,而未標示清楚或無標示成份之不明產品,建議不要購買。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檢驗科劉淑媚 (04)7115141轉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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