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歷史訊息)人權大步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介法制教育訓練

民主法治時代,任何時間、地點之人權意義與價值均不能被漠視。且政府重視、落實人權保障的程度,也是國家民主化重要指標。為落實人民權益保障,在國內法制度上,陸續修正、制定許多法規來規範國家公權力作為,以保護人民權利不被國家非法侵害;而在國際社會中,為融入國際人權體系及順應世界人權潮流,總統已於98年4月22日公布「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行政院並定自同年12月10日施行。據此,國際社會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內容已具有我國內法律效力。
  為強化公務員國際人權觀,彰化縣衛生局訂於本(99)年3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20分假衛生局3樓會議室舉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介法制教育訓練,會中敦聘東海大學政治學系任冀平副教授擔任主講人,介紹兩公約形成的國際背景、國際人權保障的演變與前揭兩公約規範內容等,協助同仁審視所管法令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現今人權保障規範,並提昇公務員人權保障的理念。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企劃資訊科林惠娟(04)711-5141轉203

內容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