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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這時候你需要找律師

您知道嗎?被檢警逮捕訊問時,法律規定可以找律師,但刑事訴訟法規定等待律師的時間只有四小時,絕大多人在突發狀況下不易在四小時內找到律師,且大多數民眾對於檢警調偵訊時,並無基本法律程序概念,因此產生許多問題,例如:筆錄與自己表達的意思不一樣、引導訊問等;爲維護偵訊人權及程序正義,因此法律扶助基金會推動「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並自98年1月1日起,法律扶助基金會將與警政署合作擴大試辦「檢警第ㄧ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除了確保偵查程序之正當性,更能保障民眾的基本權益!
只要符合申請資格,一通電話,法律扶助基金會就會派律師到場提供免費陪訊服務,保障您的權益,請民眾多加利用!
法律扶助基金會 檢警專案服務電話(24小時全年無休):
週一至週五,早上九點至下午五點:02-6632-8282(離島分會暫緩提供全日律師陪訊)
夜間及假日全日:02-2559-2119(花蓮、台東分會暫緩提供夜間及假日律師陪訊)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藥政科張春貴(04)7118885

附件下載:

「檢警第ㄧ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服務說明傳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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