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花壇鄉洗潔劑製造商疑似使用醫療廢棄物空瓶盛裝食品洗潔劑案,經查該等血液透析空瓶來源係台中市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本案違反環保相關法規部分,衛生局已於昨日(24日)發文將全案移請台中市環保局辦理。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之規定,食品用洗潔劑有以下情形者不得製造、販賣、輸入、輸出或使用:有毒者、有易生不良化學作用者、或其他足以危害健康者之情形者,本案洗潔劑涉嫌違反上述情節,衛生局除封存製造商331瓶成品洗潔劑、993個醫療廢棄空瓶外並抽驗成品3件進行檢驗,如檢驗結果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將依法銷毀所有產品,另該商使用醫療廢棄空瓶違反醫療廢棄物相關法規部分則移請台中市環保局作追蹤處辦。
聯絡人及電話:食品衛生科吳明娜、7115141轉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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