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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彰化縣衛生局98年度菸害防制稽查成果報告

回顧去年,菸害防制法新法於1月11日正式上路,上自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下至各縣市衛生局、衛生所實為忙碌的一年。
  由於菸害防制法新法規範的場所及罰鍰額度均大幅提高,為讓民眾及業者有充分了解並配合相關規定,衛生主管機關透過各大媒體、平面文宣,乃至招募數以萬計的擴大就業人員加入宣傳、輔導行列,地毯式訪查各法定禁菸場所並大量發放禁菸標示、宣導單張,期能提升業者及民眾對於菸害防制新法的認知,擔心在這經濟不景氣的時機,店家因觸法而受罰無疑是雪上加霜;然大夥如此努力,衛生局仍開出483件裁處書,其中取締未滿18歲吸菸者(違反第12條第1項)有274件、取締於禁菸場所吸菸行為人(違反第15條第1項或第16條第1項)有35件、取締供應或販售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反第13條第1項)有174件,罰鍰金額總計165萬5,000元。
  為保護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今(99)年菸害防制工作重點,將著力於加強販賣菸品場所的稽查輔導。衛生局呼籲菸品販售業者(含各大連鎖超商、超級市場、雜貨店及檳榔攤等)對於穿著制服的學生或無法從外表判斷年齡之青少年前來買菸時,應主動查驗其身分,未能出示証件者,即應拒絕供售菸品,以免受罰;切莫再以因鄉下地方民風淳樸,「不好意思」查驗顧客身分或心存僥倖而違法,以免得不償失。
聯絡人及電話:葉瑞洲 7115141轉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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