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澈底根絕業者以利用廣播電臺、電視頻道,強力播送誇大不實藥物廣告方式,濫肆銷售偽(劣、禁)藥品,戕害國民身體健康,損害消費者權益,彰化縣衛生局將配合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98年12月25日打擊民生犯罪督導小組專案會報之結論,依據「檢察機關查緝利用廣播電臺、電視頻道銷售非法藥物、健康食品案件執行方案」,檢察官就監錄(或側錄)廣播電臺、電視頻道播送之廣告或節目中,所推銷販售之藥品、健康食品,涉有違反藥事法、健康食品管理法而觸犯刑責之情資、檢驗(鑑定)結果及相關詳細資料,由衛生局提供檢察機關進行瞭解或偵查,並指定專責聯繫人員,與該管地方法院檢察署專責承辦人員保持密切聯繫。
彰化縣衛生局局長葉彥伯將於99年1月8日親自拜訪法務部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討論如何配合檢察機關在查緝利用廣播電台、電視頻道銷售非法藥物、健康食品案件之執行重點查緝工作。並建立聯繫溝通之管,俾有效遏止誇大不實廣告方式,以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及消費者之權益。
彰化縣衛生局藥政科承辦人:施沅松 諮詢電話:04-711514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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