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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會同消保官執行飲料業者衛生稽查及抽驗

       夏季來臨,冷飲需求進入旺季,為保障民眾飲品安全衛生及維護消費者權益,本局於103年7月16日會同本縣消保官辦理「食品標示抽驗聯合查核」作業,針對縣內飲料店業加強衛生稽查。

       查核重點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規定,包含:「食材及成品依序先進先出、所有食材及成品分別貯存、以有蓋容器防止交叉污染、並注意儲放溫度(冷藏 7°C 以下、冷凍-18°C 以下,並有溫度指示器及紀錄)」、「冰塊來源為自製或外購」、「原料來源」、「使用水源為自來水或地下水」、「開放式作業場所是否有效防止病媒或灰塵沙土侵入污染食品之設施」、「飲料泡製、調理、加工及操作是否會交叉污染」、「調理完成之食品是否直接放置地面」、「從業人員手部是否於進入食品作業場所前或有其他可能污染手部之行為時洗手或(及)消毒後再工作」、「冰杓握把是否會與冰品原料或冰塊接觸」、「食品暴露之正上方樓板或天花板是否有結露現象」、「吊扇使用是否污染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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