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9月4日召開第二十四次指揮中心會議(2009/09/21 )
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持續運作,於9月4日召開第二十四次指揮中心會議,會中由交通部、國防部、衛生署、教育部及人事行政局等部會,針對各級學校H1N1新型流感因應措施、H1N1新型流感疫苗準備進度、H1N1新型流感期間勞工請假權益事宜及各級機關是否全面進行體溫量測作業等議題報告,並達成多項防疫決議:
一、停課係為減緩校園內大規模之疫情傳播,但無法百分之百完全阻斷疫情之散播,指揮中心已充分考量減緩疫情傳播效果及學生受教權益,爰此,「325建議停課標準」維持不變。
二、由於H1N1新型流感病毒之毒力及嚴重度並未改變,因此H1N1新型流感仍維持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併入流感併發重症)。
三、在機關內以全面量測體溫作為控制H1N1新型流感疫情之實質效益有限,並且易引起民眾過度恐慌,因此各機關不應以此作為常規因應措施,而應改以鼓勵員工自主健康管理,生病時在家休息、勤洗手,並落實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
四、有關勞工因流感請假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倘無法以勞工相關法令詳加規範,應以道德勸說勞工在家休息,避免傳染他人。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疾病管制課林芳娥 04-7115141轉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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