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稽查隊加強各販賣菸品場所菸品違規廣告促銷稽查(2009/09/18 )
最近媒體、民眾及民間團體,檢舉疑似菸品違規廣告促銷情事頻傳,彰化縣衛生局稽查隊今前往各販賣菸品場所加強菸品違規廣告促銷稽查。本次稽查重點項目包括:(一)菸害防制法第5條(如:每包菸品販售支數低於20支及淨重低於15公克)、第9條(以第1項各款文字促銷、菸品陳列展示達廣告效果、菸盒內放置圖卡等)(違者將依同法第23條及第26條規定,且可對違法者按次連續處罰);(二)菸害防制法第6條(如:菸品健康警示面積小於35%及淡化)及第7條(如:尼古丁及焦油超過最高含量)者(違者將依同法第24條規定,除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外,並令限期回收;屆期未回收者,按次連續處罰,違規之菸品沒入並銷毀之。)。衛生局再次呼籲業者務必遵守菸害防制法規定,違者依法辦理。
聯絡人及電話:葉瑞洲、吳尤美、李巧惠 7115141轉708
內容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