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飲用水及有效清洗廚(餐)具之消毒方法(2009/08/19 )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發布有關飲用水及烹調用水、廚(餐)具之消毒、手部消毒等消毒方式,提醒民眾一起關心與注意用水的安全。
一、飲用水及烹調用水
(一)水經煮沸會殺死有害細菌及寄生蟲。水沸騰後繼續煮一分鐘以上,能殺死大部分的微生物。
(二)每四公升用水加入氯錠或碘錠(潔水錠)或六滴(1/8湯匙)家用無添加香味含氯漂白水消毒,將加入的消毒劑充分混合後,放置約30分鐘。不過這種方法並不能殺死寄生蟲。
(三)應注意事項:儲水容器在使用前,應該用漂白水清洗,小心使用任何儲水容器,例如消防車水槽,還有以前用過的罐子或瓶子,都有可能受到微生物或化學藥劑的污染。
二、廚(餐)具之消毒
(一)煮沸殺菌法:以溫度攝氏100℃之沸水,煮沸時間5分鐘以上(毛巾、抹布等)或1分鐘以上(餐具)。
(二)蒸汽殺菌法:以溫度攝氏100℃之蒸汽,加熱時間10分鐘以上(毛巾、抹布等)或2分鐘以上(餐具)。
(三)熱水殺菌法:以溫度攝氏80℃以上之熱水,加熱時間2分鐘以上(餐具)。
(四)氯液殺菌法:氯液之有效餘氯量不得低於百萬分之二百,浸入溶液中時間2分鐘以上(餐具)。
(五)乾熱殺菌法:以溫度攝氏110℃以上之乾熱,加熱時間30分鐘以上(餐具)。
(六)應注意事項:1.施用前要先將餐具洗淨。2.購買漂白水時請看清楚成分標示,避免購買雙氧水。
三、手部消毒:以 75%之藥用酒精擦拭(如濃度為95%的酒精,則將100c.c.之酒精加入30c.c.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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