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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有福了!可享縣府長期照顧服務

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有福了!可享縣府長期照顧服務(2009/07/29 )

彰化縣政府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之旗艦計畫』,以提升家庭整體照顧品質,98年5月4日起凡聘有外籍看護工之家庭,失能者若有專業照護需求,亦可納入長期照顧服務補助之居家護理、居家復健等2項照顧服務;98年7月1日增加交通接送等照顧服務。
  行政院衛生署考量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居家護理及居家復健等2項服務規劃精神,係在藉由提供失能者專業服務,維持或改善身心功能,外籍看護工不但無法取代專業服務,且須接受專業人員指導,方能提昇照護品質;另內政部亦考量交通接送服務,係在協助重度失能者就醫或使用長期照顧之交通接送需求,是外籍看護工未能取代的服務功能,故開放此三項服務,供聘有外籍看護工並符合資格之需求者。
  衛生局 葉局長彥伯呼籲家中65歲以上或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有長期照顧需求,可透過各鄉鎮市公所、衛生所或逕向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該中心將依據評估結果與失能者及其家屬之意願,擬定適當照顧計畫,連結各項照顧服務,可讓需求者獲得適切照顧提升生活品質。
彰化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址為http://www.chshb.gov.tw/
聯絡人及電話:醫政課張麗椒04-7126691-2傳真:04-712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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