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H1N1新型流感防治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強化疫情通報監視,進行防疫物資盤點及醫院清空整備(2009/04/28 )
WHO專家會議經過五小時討論,於台北時間28日凌晨四時作成決議,建議將疫情等級提升為第四級。因應H1N1新型流感升級,行政院於今日(4/28)上午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七條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彰化縣卓伯源縣長關切H1N1新型流感疫情,今早指示衛生局立即成立彰化縣H1N1新型流感防治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由張副縣長召開第一次會議,針對H1N1新型流感,衛生局已採行以下措施:
第一、配合疾病管制局工作重點「境外阻絕」,衛生局已通令所有防疫人員24小時待命配合相關疫情處置,如發現疑似病例,立即執行疫情調查及追蹤。
第二、發佈旅遊警訊,建議民眾盡量避免至疫區(目前為墨西哥及美國)旅行,若有民眾自疫情發生之地區返國後,出現發燒或類流感等臨床症狀時,除應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外,並應告訴醫護人員其相關旅遊接觸史,以利醫師診治。必要時亦應主動通報衛生單位。
彰化縣H1N1新型流感防治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一次會議達成決議如下:
第一、縣轄內各地區級以上醫院進行防疫物資盤點,並重估需求充實庫存。
第二、責成本縣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應變醫院行政院衛生署彰化醫院盡速完成負壓隔離病房各項自我查核準備工作及醫院清空整備,於需要時依指示進行啟動、清空,優先收治傳染病病人。
第三、轄區內彰基、署彰、秀傳各醫院成立應變小組,24小時待命,於門、急診服務時,發現個案有類流感症狀,且有相關疫情國家或地區旅遊史、接觸史等,除採集相關檢體,開立抗病毒藥劑處方外,應於24小時內通報本縣衛生局並上網通報至疾病管制局之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
第四、請消防局119待命配合,協助運送個案就醫。
第五、請觀光旅遊局協助發布旅遊警訊,行文通知縣旅遊單位避免前往流行疫區(美國及墨西哥)。
第六、請教育處、社會處協助宣導國中小學童落實咳嗽禮儀、加強洗手,若出現症狀應請假在家休息。
第七、請公益頻道協助宣導相關訊息。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疾病管制課林芳娥 04-7115141轉102